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重复率检测实施细则(试行)

2019-04-09


为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,健全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监控体系,提高学位授予质量,在《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重复率检测试行办法》基础上,针对2019届本科毕业生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毕业论文(设计)重复率检测由学院统一组织,采用中国知网开发的“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”。重复率高于毕业论文(设计)总字数20%的毕业论文(设计)视为检测不通过,不能进入答辩环节。具体流程如下:

一、2019419—21日,学生在指定网站上传毕业论文(设计)并查看检测结果。通过者(重复率不高于20%)下载检测报告并保存;不通过者(重复率高于20%)需对论文(设计)进行修改,准备第二次检测。

二、2019426日—28日,第一次检测不通过者在指定网站上传毕业论文(设计),并查看检测结果。通过者下载检测报告并保存;不通过者不允许进入答辩环节。

三、2019522日—23日,答辩后随机抽查。学院随机指定部分学生再次提交毕业论文(设计)进行检测,对检测结果作如下处理:

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重复率不高于毕业论文(设计)总字数20%的,其学士学位申请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。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重复率高于毕业论文(设计)总字数20%的,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该毕业论文(设计)进行认定,认定为检测通过的,其学位申请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;认定为检测不通过的,按照《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》(上财【201535号)的有关规定,启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认定和处理程序进行处理。

注:

1.检测系统只在以上指定时间段对学生开放,不上传者视为放弃本次检测机会。

2.检测结束之后,学院即组织老师针对学生上传的毕业论文(设计)进行评阅,提醒学生务必谨慎对待上传的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。

3.两次重复率检测都不通过或者未参与重复率检测的学生,不能进入答辩环节,在当年做肄业或结业处理。(在毕业审查时,学生若未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超过10%的,做肄业处理,发给肄业证书。若未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学分10%以下的,做结业处理,发给结业证书。)

4.根据最新版《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(201810月修订),自注册入校之日起,学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(学习期间参军时间不计算在内)。结业生可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范围内回校申请参加论文答辩,学院对符合条件者安排答辩,答辩时间在每年的5月初。如果答辩通过,且符合其他相关规定,可换发毕业证书,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,经本人申请,可补授学士学位。

5.本细则的解释权归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。

6.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。

 

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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